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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招生章程(山西工学院招生章程)

2024-05-26 00:41:22 | 917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师范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4010118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4013534隶属于: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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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招生章程(山西工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山西 师范 大学现代文理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 校招 生 工作 ,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 考试 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

院校代码:13537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类型: 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滨河西路501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拟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第四条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党委、工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五条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优化专业分配结构,稳中求进的工作原则,制定学校分省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章程、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 平行志愿 投档同分段考生。详细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六条  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四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七条   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实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 分数线 的考生中,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学生。

第十条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航空服务 艺术 与管理专业考生体检标准按《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及《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1)IV类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文史类、 理工 类专业录取:

对实行平行 志愿 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均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

专业志愿优先即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未被录取,不得录取下一专业志愿考生;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录取后,计划未满有缺额,按下一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处理完所有志愿。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

使用生源地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如下方式录取:

美术学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果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再按文化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文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为:①语文;②数学;③外语。综合成绩=专业成绩÷300*100*70%+文化成绩÷750*100*30%。

法学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4+文化成绩/7.5*0.6)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使用生源地省级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0*100*0.5+专业成绩/300*100*0.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专升本的招生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第六章   学历学位 证书

第十五条  我校学生 学习 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教育部令第41号)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 证书”。

颁发学历名称: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

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学士学位,经考试合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颁发学位证书名称: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大学商务学院等7所学院本科 学费 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205号)收费标准。

第八章  奖励与资助

第十七条 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学校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专业奖学金,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采取以下资助措施:

1.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

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九章  其它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 新生 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在 高考 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度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前我校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 国家招生政策调整时,以新的国家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网址:

-sxnu.cn/

招生办电话:0357-5909111

邮 编:041000

E-mail:wlxyzsb@126.com

通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滨河西路501号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招生章程(山西工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山西工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山西 工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西工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山西工学院各项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结合学 校招 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山西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西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山西工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西工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3534

第七条  校址及办学地点: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区长宁街11号,邮编:036000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一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二条  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十三条  录取通知 书 签发人:吴跃焕  职务:校长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山西工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并设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山西工学院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五条  山西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教务部,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  山西工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山西工学院招生规模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制定各专业计划;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和国家重点战略部署的有关政策等因素,确定分省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鉴于全国大部分省份实行 平行志愿 的录取模式,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917教育网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九条  山西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二十条  山西工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 志愿 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二十一条  山西工学院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模式与原则接收档案。

第二十二条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我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

第二十三条  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第二十四条  普通 高考 文史、 理工 类及高考综合改革进档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中,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在同分排序规则不明确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语文、外语。

第二十五条  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艺术 类考生依据文化课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类考生总分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照语文、英语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二十七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九条  对口本科和专升本录取办法按照山西省招生 考试 管理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建筑学专业入学后要求加试美术,成绩不合格者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与考生志愿调剂到相应专业。

第三十一条  学院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学院不开设少数 民族 语言 教学。

第三十二条  凡色弱、色盲的考生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限报专业执行。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不要报考建筑学、工业设计以及艺术类专业,以免无法正常 学习 。

第六章  证书 颁发

第三十三条  学生 毕业 时,符合山西工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山西工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山西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收费

第三十四条  学费 严格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五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学生入学后,学校要统一进行体检,对在高考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将作退学处理。

第三十六条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校时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不具有入学资格。

第三十七条  学校按照国家资助体系要求建立各项资助措施。为在校学生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在 新生 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三十八条  山西工学院录取的所有本科学生,均可到山西工学院招生 就业 网查询,网址

,联系电话:0349-5686153,电子邮件:sxgxy_zsb@163.com。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四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审议通过,由山西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西工学院

2022年4月28日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招生章程(山西工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警察学院今日发布《简章》,欢迎优秀考生报考山西警察学院?

山西警察学院开始于1949年成立的山西省公安学校。1981年成立山西省人民警察学校。1991年山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和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山西分院合并办学。2000年建立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太原警官职业学院合并办学。2016年建立山西警察学院。
学院隶属山西省公安厅管理,教学业务受山西省教育厅领导。1978年以来,学院培养全日制毕业生共5.42万人,函授、自考生2.5万余人,培训在职民警6.7万余人次。毕业生中涌现出了一批公安英烈、公安英模、全国劳模、爱民模范、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人大代表、联合国维和警察等,相当一部分走上了省、市、县政法公安战线领导岗位,更多的成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骨干。学院被誉为“三晋警官的摇篮”。
学院现有3个校区(清徐县徐沟校区、晋祠路校区和小店校区),占地总面积1034亩,总建筑面积29. 4 万平方米 ;在校生4566人;专任教师317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教师11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179 人,另外聘请公安机关教官87人;实验仪器设备总值7675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64.6万册,电子图书14.8万册。
行政办公楼
图书馆
综合实验楼
教学楼
战术街区
战术街区
射击馆
射击馆
警体馆
运动训练
生活服务区
学院有10个本科专业、15个专科专业,其中本科专业为:治安学侦查学公安管理学交通管理工程警务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禁毒学信息安全社会工作;有3个国家级训练基地,分别是:全国公安民警心理训练山西实验中心、公安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教育训练基地和国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学院还设有司法鉴定中心,为基层公安机关和社会服务,累计鉴定各类司法案件5000多件;有校内实验实训场所62个,在全省公安机关建有14个教学基地、41个实践教学基地。山西省警官培训中心建在学院,主要依托学院师资和教学资源进行在职民警训练,为公安部、全国部分公安机关以及山西省、市、县公安机关举行各类民警培训,每年完成约3000余人次的民警培训任务。
2010年以来,学院主持和参与国家级课题4项,省部级课题74项;发表论文408篇,其中核心期刊34篇,有的被SCI、SSCI、EI、ISTP收录、索引,有的被《新华文摘》和《人大复印专刊》等转载、摘录;有的获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省科技进步软科学奖、省社科联“百部(篇)工程”奖和国际性、全国性理论研究会奖;有的研究成果已经或正在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国家有关部委领导的决策提供着参考。出版专著20部、主编参编各类教材89部,获科技应用发明2项。《学报》连续六年被评为省一级刊物并成功入选“中国学术期刊信息征集系统(RCCSE)”。
目前,省编委批准学院内设机构34个,其中党政管理机构(含群团组织)18个,教学业务机构12个,教学辅助机构4个。党政管理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校友联络办公室)、政治部组织处(机关党委、党校)、政治部宣传处(党委统战部)、政治部离退休人员管理处(离退休党总支)、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督察室)、教务处(教学评估办公室)、科技处(学报编辑部)、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审计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保卫部(武装部、保卫处)、团委、工会。教学业务机构分别是:侦查系、治安系、公安管理系、交通管理系、刑事技术系、法学系、网络安全保卫系、警体部(警务战术指挥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基础部、成人教学部、培训部。教学辅助机构分别是:图书馆(档案馆)、信息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警务技能实验实训中心、国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训示范基地(文物警察学研究中心)。省编委核定学院事业编制为511人。
学院曾获公安部“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先进集体”、山西省“平安校园”创建先进单位和省城“创安”活动“平安标兵单位”、山西省法制教育先进单位、“山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国家禁毒委 “全国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创新单位”、 教育部 “山西省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先进高校”、 “全省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1年以来,学院连续5年获得“山西省省直文明和谐标兵单位”荣誉称号。还获太原市 “园林化标兵单位”、“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先进单位和综合治理模范单位”称号。
学院坚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活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服从服务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办学宗旨,坚持“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教育并重发展”的办学模式,坚持“教、学、练、战”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秉承“忠诚、正义、厚德、博学” 的校训,立足山西,面向全国,以培养“党委政府认可、政法机关满意、职业素养较高、理论功底扎实、业务能力突出、适应实践要求”的高素质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为目标,努力建设警务理论创新基地、公安技术研发基地、公安机关智库和公安民警特色培训基地,逐步向“区域一流、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公安本科高校建设目标迈进。
跨越发展的山西警察学院
2019年
山西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山西警察学院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管理办法》、《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警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和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我校校名为:山西警察学院;英文名称:Shanxi Police College,学校代码: 11928;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公办;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公安厅;办学形式: 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太原市清徐县清东路西北坊段799号
学校网址: www.sxpc.edu.cn ;

邮箱地址:sxjcxyzjc@163.com
第四条 我院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监察等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我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委会主任由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院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第六条 我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我院纪检办公室为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本科招生专业为侦查学、治安学、公安管理学、交通管理工程、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警务指挥与战术、禁毒学、社会工作、信息安全、法学11个专业,学制四年。专科招生专业为防火管理法律事务计算机应用技术文秘等4个专业,学制为三年。
第四章 收 费
第九条 我院严格按照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精神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五章 录取批次
第十条 我院各专业录取分三个批次。侦查学、治安学、公安管理学、交通管理工程、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警务指挥与战术、禁毒学8个专业在提前本科批次录取;社会工作、信息安全、法学3个专业在普通本科二批录取;防火管理、法律事务、计算机应用技术、文秘4个专业在普通专科批次录取。
第六章 身体条件
第十一条 提前本科批次专业要组织考生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提前本科批次专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
省公安院校招生领导组在对考生承诺的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考生高考招生体检表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组织对身高、体重、面容、外观、血压、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范进行现场检查,并综合作出体检结论。
第十二条 提前本科批次专业均进行体能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所称以上、以内均包括本数)见附表。
第十三条 普通本、专科批次的专业参照提前本科批次专业招生标准,适当放宽身体条件,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身材匀称,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传染病。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提前本科批次专业须进行政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有意愿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成绩揭晓后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审表》,6月30日前送交户籍所在地区、县公安局进行政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具体工作在省公安院校招生领导组领导下进行,省招办负责监督。
第十五条 提前本科批次专业在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所报志愿进行专业投档,充分按照志愿优先的分专业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按志愿录取的考生,若服从调配,可调整到相近专业录取,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我院提前录取批次招收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生源地为山西省的未婚考生。
第十六条 普通本、专科和对口升学的考生不限制男女比例,不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学院通过网上阅档查看考生身体条件,入学报到时接受目测。若考生自身情况和报考信息与我院招生条件不符合,将予以清退,因此而耽误考生上其他学校,由本人负责。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对入学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
第十八条 新生录取结果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录取通知书》一律用快递邮寄,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院长张惠选。
第十九条 我院各专业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院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训练,按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设有“蓝盾英才奖”“爱尔眼科希望工程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有完善的勤工助学和贫困生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体系。学生上学期间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毕业时颁发通过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注册的“山西警察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生符合山西警察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警察学院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有悖之处,以国家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山西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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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学校管理很严格纪律:导员会查课,查宿,周五10点以后才可以出校门进门必须有学生证伙食:外面的饭肯定不如家里好不要看现在在郊区饭菜水果还是很贵的住宿:住宿条件应该是我去过学校里面偏好的普通六人间和空调四人间当然六人间的六楼也是有空调的不过这个都是先到先申请交通:only916一趟非常拥挤的公交车长安县的农民垄断那是非常牛逼的周末周六在离起点站不远还是可以上去

2023-11-22 21:21:22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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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工程监理(专科类)专业介绍 各位同学大家好,今天小编为您带来的是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工程监理(专科类)介绍信息: 工程监理(生态方向) 培养目标: 面向林业和园林用人单位,培养获得高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和林业行业职业资格中级合格证书,能从事林业工程规划设计、营造林工程监理、工程概预算和管理等工作,符合林业生产一线需要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 专

2023-08-07 05:54:51
安徽现代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安徽现代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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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现代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类招生简章发布了么?什么时候发布?安徽招生简章发布什么时候什么招生职业职业学院普通信息信息工程学院工程2021年现代简章时候20211年 安徽现代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高考招生章程暂未公布,为方便各位家长及考生提前规划、准备报考材料和了解招生政策等,结合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安徽现代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发布时间等情况,预测安徽现代信息

2023-08-11 05:50:13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招生章程(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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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招生章程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是一所独立全日制本科大学,由南京师范大学和泰州高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建立而成,致力于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序言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双一

2024-05-19 10:41:01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贵州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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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对象、录取规则、奖助政策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一、学院概况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GuizhouIndustryPolytechnicCollege),系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高职院校,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贵州省化工学校,是一

2024-05-24 08: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