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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强基计划分数线(浙江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24-05-17 01:27:49 | 917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3010335隶属于: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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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强基计划分数线(浙江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23强基计划分数线

2023强基计划分数线如下:

浙江理673,文676;广东理673;湖南理651;福建理666,文科633;北京文667,理科665;内蒙古文607,理659;河南理674,文638

资料扩展:

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是教育部开展的招生改革工作,主要是为了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 917教育网

2020年1月13日,《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印发,决定自2020年起,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

2022年3月,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启动,增加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三所高校开展强基计划试点。

强基计划主要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

由有关高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合理安排招生专业。要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

2023强基计划分数线(浙江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浙江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高校之一。浙江大学本科招生采用浙江大学(国标码10335)和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两个代码招生,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浙江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浙江大学,学校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全日制公办本科。

第三条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到外方合作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四条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浙江大学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情况,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对各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作为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各招生工作组负责浙江大学在该考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

第八条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浙江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浙江大学本科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为服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决策和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充分发扬中西方高水平高等教育优势,浙江大学在海宁设立国际校区,目前已成立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和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两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专业为生物医学生物信息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土木工程。学生学习地点为海宁国际校区。国际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学校其他专业之间不能互相转专业。

第十一条根据医药类考生报考特点,浙江大学医学院、药学院和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所属的医学试验班类、预防医学、药学类和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以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实行单独招生代码,单列招生计划,单独设定调档分数线,实行单独录取。

第十二条浙江大学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等录取问题。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浙江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录取考生,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浙江大学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投档,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浙江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专业或分大类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

第十六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七条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者,待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大类或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未录满大类(专业)录取要求者,予以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浙江大学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必修科目和综合素质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2B。

第二十条浙江大学录取的学生在入学一年内确认主修专业。在本科教学中,教学计划要求的必修外语课程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慎重填报志愿。

第二十一条浙江大学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浙江大学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对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和运动训练专业等特殊类招生项目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浙江大学当年相应各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五条为服务和支撑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浙江大学在舟山设立校区,海洋科学海洋工程与技术2个专业的学生前两年在紫金港校区学习,后两年在舟山校区学习。

第二十六提前批次专业大类录取政策

我校与有关省级招办协商安排非通用语种等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相关专业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未录满的上述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范围仅限于提前批次的相关专业。学生可以辅修、微辅修其他类专业。

第二十七条根据浙江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主修专业确认到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6个专业的浙江籍学生将免交学费。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浙江大学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核准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学年末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工科类、医学类专业60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人∙学年;农林类专业55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5300元/人∙学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三学年16000元/人∙学年,第四学年10000元/人∙学年。竺可桢学院混合班按工科类专业收费,第一至第二学年6000元/人∙学年,后两年按学生主修专业学费标准执行。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前四年按本科阶段学费标准收费,后四年按照当年(入学后第五年)博士生学费标准收取。

以下专业学费标准将在原有基础上浮15%: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工业设计电子信息工程、临床医学(8年制)、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海宁国际校区所有专业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核准标准,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12万元/人∙学年。

第二十九条浙江大学学生公寓(除国际校区外)住宿费:不超过1600元/人∙学年。

海宁国际校区公寓住宿费:8000元/人∙学年。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浙江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浙江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浙江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8981979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电子邮件:zsc@zju.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2023强基计划分数线(浙江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强基计划录取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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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强基计划”总招生人数355人中,文科考生有54人,占比15.21%。理科考生有301人,占比84.79%。

北京550人;河南400人;浙江350人;湖南330人;四川320人;湖北310人;山东300人;江苏300人;广东280人;河北270人;辽宁250人;陕西240人;安徽230人;上海220人;山西210人。

重庆210人;福建190人;江西180人;广西160人;吉林160人;新疆140人;天津160人;贵州140人;海南;50人;甘肃130人;云南100人;宁夏;70人;黑龙江160人;内蒙古110人。

清华北大录取总人数:

2023年清华大学录取了3400余名本科新生,而北京大学则录取了3800余名。其中,在北京大学录取的2240余名新生中,普通高考新生占比58%,强基计划新生898人、地方专项计划新生186人、高校专项计划新生90人。

2023年清华大学强基招生计划:

一、招收对象。

各省(区、市)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志向远大、追求卓越、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

二、招生专业。

1、基础理科学术类专业包括。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旨在选拔并培养在基础理科领域有突出特长且有志于从事相关基础研究的学生。

2、基础理科工程衔接类专业包括。

数理基础科学化学生物学理论与应用力学,旨在选拔并培养在基础理科领域有特长,且有志于从事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研究的学生。

3、基础文科类专业包括。

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类、哲学类专业,旨在选拔并培养在基础文科领域有特长且有志于从事相关研究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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